
整套单证包括:
运输单证
由运输方式决定。例如,CMR运单适用于国际公路运输,并不是适用于任何线路的通用单证。
商业发票
由卖方出具、载明交易和价值信息的单证。形式发票、商业发票和符合性证明文件用途各不相同,请勿将这些名称混为一谈。
- 编号和日期;卖方、发货人、买方和收货人。
- 与合同的对应关系、交货条件和付款条件。
- 品名、数量、单价和总价。
- 运输方式及运输工具信息(如有)。
- 重量、件数、包装和唛头——列于发票或双方确认的附件中。
- 用于欧亚经济联盟商品编码(ТН ВЭД)归类的商品特征,以及如实申报所需的其他信息。
货物明细表和装箱单
详细列明该批货物的构成、件数、包装、尺寸、净重和毛重。所载信息应能将各包装件和商品项目与其他单证一一对应。
依据:《欧亚经济联盟海关法典》(ТК ЕАЭС)第108条。核实日期:2026年9月19日。对具体货物的适用性需另行确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