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文件清单:
- 合同、附件和规格明细、发票以及与该交易相关的其他商业单据。
- 运输单证,以及货物包装、数量和重量信息。
- 货物描述、成分、用途和技术参数,用于确定欧亚经济联盟商品编码(ТН ВЭД)。
- 有关价格、付款及供货相关费用的文件,用于证明海关完税价格。
- 原产地证明、合格评定文件以及遵守禁止和限制性措施的证明文件——在具体货物和海关程序有此要求时提供。
- 有关海关税费缴纳、担保或优惠的文件——如适用。
- 证明报关单提交人权限的文件。
关于合同项下的结算,请向您的开户银行了解外汇管制要求。如合同已在银行登记,则使用其唯一编号信息;不再办理新的交易护照。
货物发运前,请确认您这批货物所需的文件。沟通商业货物清关事宜。
关于中国进口自用汽车的相关内容,另有专文介绍。
依据:《欧亚经济联盟海关法典》(ТК ЕАЭС)第108条和第114条。核实日期:2026年9月19日。对具体货物的适用性需另行确认。